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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不真实广告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包含哪个?

www.lexiangwangzhan.com 2024-06-24 知识产权

不真实广告是对产品做与实质状况不相符的描述,一般买家在被广告误导之后,可能因此遭受损失。根据法律上的规定,买家由于不真实广告遭受损失的可以需要索赔,一般需要承担损失赔偿的可以包含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

发布不真实广告导致买家损失的,依据不同状况可以找下面几种人赔偿:

1、发布不真实广告,欺骗和误导买家,使购买产品或者同意服务的买家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明就了解或者应该了解广告不真实仍设计、制作、发布的,需要为此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可以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字、地址的,还应该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不真实广告中向买家推荐产品或者服务,使买家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也会被需要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买家因经营者借助不真实广告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需要赔偿。

不过,如果广告的经营者发布不真实广告的,买家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可以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字、地址的,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因不真实广告而受害的买家可以向经营者需要赔偿或者向广告发布者索赔,如果损失较大,他们又不愿赔偿的,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咨询。

Tags: 知识产权纠纷 不正当竞争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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