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生育可以上户口。孩子是无辜的,无论是未婚先育、超生、还是重婚所生子女都可以上户口。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虽然重婚生的孩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被依法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但那是计生部门的管辖范畴,与派出所无关。派出所不可以以此为理由不给孩子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职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爸爸妈妈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根据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新生婴儿如何上户
1、到达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后,找到办理户籍的民警,现场领取填写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表,必须要仔细填写各项内容。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婴儿籍贯是和婴儿爸爸的出生地一致,就是说婴儿爸爸的出生地就是婴儿本身的籍贯所在地。
2、筹备好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要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夫妻双方的都要,各一份。筹备好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筹备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只须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就能。
新生婴儿上户需要什么证件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爸爸妈妈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2、超越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第一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公告单,第二携带爸爸妈妈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公告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在给孩子上户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出生医学证明》、爸爸妈妈结婚证等的材料。且应该注意的是,孩子的爸爸妈妈需要在孩子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就携带这类材料,到当地的拟定部门,完成上户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留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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