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拐卖妇女罪能减刑几年
拐卖妇女的罪行的刑期的降低程度遭到犯罪情节、罪犯内心忏悔之情与法院最后裁决的综合影响。
依据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格明确规定,对刑期进行减免的数额一般不超出原来所判决刑期的三分之一。
然而,关于具体可以减轻多少年的刑罚,这需要法院依据实质状况进行严谨细致的评估和判断。譬如,假设原来所判决的是有期徒刑十年,根据法律理论上的最高限度,最大可能的减刑年数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行期间,假如认真遵守监规,同意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阻止别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有创造创造或者重大技术改革的;
在平时生产、日常舍己救人的;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将来实质实行的刑期不可以少于下列期限: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可以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可以少于十三年;
人民法院根据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实行的犯罪分子,缓期实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可以少于二十五年,缓期实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可以少于二十年。
2、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
针对拐卖妇女并在拐卖期间对被拐卖者推行性侵犯的状况,依法以拐卖妇女及儿童罪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而非单独以强奸罪定罪论处。强奸行为在本质上是拐卖妇女罪中的一种加重情节,藉此以更为严厉的刑罚来体现。此处并不倡导进行额外的定罪量刑。
至于那些在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强制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人,则需承担拉拢被拐卖的妇女及儿童罪与强奸罪这两项指控,并处以数罪并罚。拐卖妇女及儿童罪的法定量刑幅度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随着罚金的处罚。在下列几种特殊状况下,犯罪人士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惩处,附加罚款或财产没收:被告人是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最重要分子;在拐卖过程中对被拐卖女人推行了性侵行为;用欺骗、强迫等方法诱导或逼迫被拐卖女子从事卖淫行业或者将被拐卖女人卖给别的人强迫其从事卖淫活动;在出卖为目的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恐吓或麻醉性药物等方法对妇女、儿童进行绑架的;以……非常抱歉,没办法继续为你优化原文。你可以点击“重试”按钮,或换一段原文再试一次。我会继续努力,为你提供更多帮助。《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紧急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最重要分子;
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别人迫使其卖淫的;
以出卖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办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导致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紧急后果的;
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拉拢、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3、拐卖妇女罪民事赔偿标准是如何定的
在拐卖妇女罪的刑每件事例中,民事赔偿的规范总是并无国内统一的法规规定。民事赔偿的内容主要涵盖了对受害者的医疗成本、护理成本、误工成本、残疾赔偿金等方面的物质损失。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将依据受害者所遭到的实质伤害及具体状况进行评估。比如,医疗成本应以实质发生的开支为准;误工成本则要依据受害者的收入情况与误工时间来衡量;而残疾赔偿金则需要考虑到伤残等级等多重原因,从而进行综合性的判断。若受害人因为被拐卖致使精神上的创伤,因而提出了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那样法院将会依据加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方法、地址、手法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导致的结果,加害人从中获得利益的状况,加害人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与所管辖之地的平均生活质量等多项原因,进行全方位性的综合考虑后,再最后确定赔偿数额。
拐卖妇女罪刑期的减免受犯罪情节、罪犯忏悔程度及法院裁决综合影响。依据国内《刑法》规定,减免刑期一般低于原刑期的三分之一。具体减刑年限需法院审慎评估。比如,原判十年有期徒刑,理论上最大减刑三年。法院将依据具体状况作出裁决。